时间:2016.8.19 来自:泰宁科创 编辑;T
此次规划确定江油市“海绵城市”试点范围为明月功能组团、普照寺功能组团、老城功能组团,示范区内既有新城区,又有旧城区;示范区总面积约为14.2平方公里,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例35.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80%,对应32毫米/日降雨。
将着重解决水环境较差、水体自我修复能力较弱、生态破坏以及城市防洪内涝等问题,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控制点面源污染、保护及修复生态环境、提高城市防洪内涝标准。
按照国家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要求,通过5至10年的努力使江油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80%以上,内涝防治能力提高到有效应对20年一遇水平,防洪能力提高到有效应对50年一遇水平,让江油“弹性适应”环境变化与自然灾害。同时,为老工业基地城市和河流冲积平原城市提供海绵城市建设的示范。
据悉,江油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包括,完成昌明怡景二期、旭城阳光等25个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新建及改造昌明街、同心路等33条海绵型道路,管网建设92 千米。扩建一座日处理污水达2.5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完成明月岛湿地等11项海绵型广场及停车场、公园与绿地建设以及罗汉堰二期综合整治工程等6项水 系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完成涪江水源地等4项建成区外水利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