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9.2 来自:泰宁科创 编辑:T
日前,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决议》(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的有关“海绵城市”建设标准。
通过”海绵城市”的建设,明珠湾将建立“渗、蓄、滞、用、排”五位一体的新型城市雨水处理系统,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明珠湾区(灵山岛尖)作为广州首批九个“海绵城市”试点片区之一,在建设市政道路的过程中采用了透水混凝土、透水砖等铺装材料,使其成为紧扣岛尖雨污分流系统的一环,雨水进入路面结构后经管道输送至天然雨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杂用水水质标准后可用于绿化浇灌、道路冲洗等,实现雨水循环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