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9.12 来自:泰宁科创 编辑:T
据了解,今年年底泸州将依照自身的水文特点,依照各种规定编制自己的《泸州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规划将确定泸州自己的实施区域、施工策略和建设的具体指标。在新编、修编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道路、绿地、城市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规划时要充分体现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与海绵城市规划衔接。
方案中提出,到2017年,中心城区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片区和项目,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确区域排放总量,不得违规超排。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规划指标体系,划定蓝线和绿线时,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空间格局。
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区县做好海绵型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督促各区县结合“宜居县城建设计划”和“百镇建设行动”,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宜居建设的重点内容,大力推进海绵型县城建设,积极探索海绵型小城镇建设。
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能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到203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以上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