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9.14 来自:泰宁科创 编辑:T
海绵城市建设的PPP模式具有其特点,但必须要遵守发改委和财政部颁发的相关PPP项目建设要求。所以在资金来源有一些通性之处。
首先谈谈注册资金。城市会通过城市平台提供注册资金的基本资金,成立SPV公司,而政府也会承担一部分资金,这通常由政府平台担任。整个SPV公司资金中项目资金占20-30%(这其中政府占40%以下,常见的为10-40%;其余由投资方联合体承担)。投资方中一般中标的以几类公司为主,一是传统的水务公司,如首创、北控、清控集团;二是大型建设公司,如中铁建、中建、中交建;三是民营企业(小型项目),就目前来看,整体环境对其还不甚有利。以上所指为牵头公司,后续他们会与设计院形成联合体,此外,还有投资公司与设计院、景观公司形成联合体。拿一个10亿的项目来说,其中2个亿左右由政府和联合投资方承担,另外的8个亿需要进行项目融资。
一般国有企业通常会寻找一些政策性贷款,如国开行、农发行,或商业性贷款;目前还有一个趋向是保险业对海绵城市PPP项目后续的资产证券化非常感兴趣,也在向这一方向发展。总体来看,目前成交量还是以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