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20 来自:泰宁科创 编辑;T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6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制定《赤峰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坚持规划引导,在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综合考虑降水及水资源状况、原有排水设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结合城市建设、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等工作,因地施策,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城市水体、绿地、道路、广场、小区等对雨水的渗透、吸纳和净化作用,促进雨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提升城市排水防涝能力。
据了解,通过绿地、人工湿地、雨水花园、屋顶花园等“海绵体”的吸收储存,可以延缓雨水外排时间,削减暴雨径流总量,减轻管网排放压力,从而防治城市内涝。
开始降雨的前半个小时,空气中携带的污染物质、地面吸附的污染物质会随着雨水一起流淌,容易造成河道污染,而“海绵体”能对雨水进行净化、过滤,从而削减雨水径流污染、改善城市河道水质。正是基于此,我市将建设海绵城市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并制定了建设时间表,接下来将全面落实、扎实推进。
可以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有效削减雨水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利用、缓解城市热岛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