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31自:泰宁科创 编辑:W
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有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根据国家文件要求,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就两个时间点两个比例,完成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关于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这个指标,不同领域的专家有着不同的解释,专家的专业背景不同,意味着迥异的海绵城市建设路径。
水利专家认为,这个指标只能让海绵城市留住一二十毫米的小雨,只能解决小雨不积水,而对于大雨不内涝和黑臭水体治理等反而起了反作用。而雨洪利用专家对此却持不同意见,海绵城市恰恰需要利用天然或模拟自然海绵的蓄水、滞水和保水功能,回补地下水。2015年11月,国外从事给排水的专家给出了另一种解释,他认为大家对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指标出现了误读,不能用多年平均的自然径流率,因为海绵城市建设是针对城市的小型区域进行的。
因住建部的指标体系没有界定清楚,对于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的实现也各有各的说法,比如上海。上海出台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由七家单位共同编制,包括住建、规划、发改、水务、交通、环保和园林绿化。上海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对应80%是26.7毫米。上海地下水位高、覆盖率高、下渗率低,因此80%的控制率是达不到的。
既然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刚性指标,我们在实际建设中,我们应该怎样来实现呢。最靠普的方式,还是官方能够给出一个清晰的界定,明确指标的考量范围和标准,为各地的海绵城市建设提供精确的依据。毕竟一件事,如果从源头上就弄得模式不清,那么建成效果也为千差万别。虽然海绵城市建设需要根据地区的气候、地形、和水利情况进行因地制宜的建设,但是前期需要在客观的数据上进行规划、设计、乃至建设,那样海绵城市的建设效果才能真正的发挥出来。否则,一味的埋头做事,最终,锅还得自己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