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18 来自:泰宁科创 编辑:T
近年来,中央发布了一系列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文件,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的通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组织了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受益于中央政策和财政的大力支持,一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了规划设计、技术准备、创新模式以及标准修编等工作。
海绵城市是的概念是首次澳大利亚的学者提出的,是指使大城市具备对雨水吸纳、消化和释放的功能。但在我国,这一概念特指雨水的综合管理。近年来,中央发布了一系列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文件,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等。
2013年12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为什么这么多城市缺水?一个重要原因是水泥地太多,把能够涵养水源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给占用了,切断了自然的水循环,雨水来了,只能当污水排走,地下水越抽越少。解决城市缺水问题,必须顺应自然,比如在提升城市排水系统功能时要优先考虑把雨水留下来,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住房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专家谢映霞认为,习总书记关于海绵城市的讲话,为雨水管理的技术和理念带来了巨大变化。我国传统的排洪防涝系统,依循的是苏联模式,讲究雨水排放路径短、速度快。而现在,雨水管理转变为综合管理,与治污、缺水等水问题结合起来,增加了雨水的蓄渗、路径、调蓄能力。
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解释,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可以说,海绵城市从提出到现在的两年多时间里,有一个从认识上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其内涵在不断延伸和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