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概况
       海绵城市试点区总面积29.8平方公里,其中建成区24平方公里,在开发、待开发5.8平方公里,建设期为2015年至2017年。015年至2017年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共有六大类68项317个,包括绿地广场类项目24项、城市道路工程项目11项、雨污分流改造类项目6项、河道治理类项目10项、城市防洪与水源涵养类项目5项、建筑小区类项目12项261个。试点项目总投资32.87亿元,其中PPP模式5.63亿元、政府投资27.42亿元,PPP模式所占比例约17.1%。



二、建设目标
       试点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低于70%,内河水系水质不低于Ⅳ类标准,年均雨水资源综合利用量1387万立方米以上,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试点区内),6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