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海绵城市建设的推广, 各地开始计划兴建多种多样的雨水收集工程,但是小区开发商、业主对此应者寥寥。概因雨水收集工程并不能带来直接效益,后期开发商还要承担雨水收集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那么雨水收集系统成本究竟几何,又能产生哪些综合效益呢?
雨水收集系统成本:
雨水收集系统的成本主要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费用,雨水收集设备购买、运输、安装费用,以及其他规费、税费等。 工程图纸设计主要由雨水收集公司按照业主或施工方的要求设计工程方案、确定施工具体位置。雨水收集公司根据业主收集雨水的主要用途设计雨水收集方案,如对水质要求较高则要增加相应的工程与雨水收集设备。雨水收集系统的安装位置也影响工程造价,如果安装在地下室等位置,因为会增加施工成本所以雨水收集工程的成本要高些。 雨水收集设备主要包括弃流过滤设备、反冲洗装置、后期消毒过滤设备。根据雨水回用的不同用途增加相应的雨水收集设备。 这些设备的成本也影响着整个雨水收集工程的成本。
雨水收集系统效益价值计算:
1、水价(部分)直观反映本城市对水的稀缺程度,影响工程价值的直接体现。 在计算直接经济效益时,可使用如下计算模式:(自来水价/吨)*(本地均年降雨总量)*(收集面积千平米)*30年,在水价取值时分析近5~10年涨价幅度,估算未来30年均价。
2、排污减少价值有两种计算模式,未建雨水污水分流排放设施地区计算方式与水价替代方式相同,(本地污水处理费吨价格)*(年均可利用总量)*30年。考虑到污水处理费用征收为新建制度,上涨价格均值替代雨水处理相对污水简单的费用。已建雨水分流设施的计入市政建设费。
3、防洪价值计算雨水收集面积内所产生的总营业额*本地防洪费率(一般按12%)*30年*收集雨水所占降雨总量百分比。
4、市政建设费减少值计算收集面积平米*本地降水量*(市政建设费每平米价格*给排水工程造价比例)*收集水量占总用水量百分比。
5、地面沉降按类比计算(长江三角地区年GDP=71794亿,地面沉降损失3150亿,一年GDP的4.4%,均损失比例为0.22%)收集面积年营业总额*0.22%。(未计营业增长)
6、工程30年后残余价值(国家规定为4%,若构筑物为可回收按实际价值)(依固系统为100%可循环利用材质) 雨水收集系统效益价值为上述所有总额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