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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海绵城市的建设标准让城市会吸水

 

海绵城市建设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及时转变原有的城市发展理念,积极推广与应用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实现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人与水系自然和谐共处。同时,转变了传统的排水防涝思路和污染治理思路,让城市“弹性适应”环境变化与自然灾害。

 

海绵城市,顾名思义,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体一样具有吸水、蓄水、释水的能力。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我市遵循“生态为本、自然循环、规划引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努力实现“水生态良好、水安全保障、水环境改善、水景观优美、水资源缓解、水文化丰富”的发展战略,建设河畅岸绿、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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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避免暴雨过后城市“看海”?在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看来,不断提高海绵城市的建设标准,让整个城市“会吸水”是其中的关键所在。

 

例如,根据《规划》,城市公园绿地应结合周边水系、道路、市政设施等统筹开展竖向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和小微湿地等措施。公园绿地内的步行系统、广场和停车场等硬质铺装宜采用透水材料,不断提升公园绿地对自身雨水径流的消纳和净化能力,并为周边区域提供雨水滞留、缓排空间。

 

今后,城市道路、建筑将体现海绵城市理念,真正实现“会吸水”。在该《规划》中,新建道路的绿地率应满足以下要求: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低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宜低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宜小于20%。新建建设工程硬化面积达10000平方米以上(含)的项目,应配建雨水调蓄设施。

 

 

具体配建标准为:每万平米硬化面积配建不小于500立方米的雨水调蓄设施。此外,公共停车场、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和建设工程的外部庭院的透水铺装率不小于70%。当屋面坡度不大于15°时可设置绿色屋顶,并根据建筑物的结构强度、景观和内涝防治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绿色屋顶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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