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大力应用低影响开发技术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2014年10月,住建部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LID雨水系统构建》,积极推行海绵城市建设。
今后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任务,实现国家新型城镇化和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海绵城市的发展将成为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顾名思义,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海绵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等原则,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自然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系统性,协调给水、排水等水循环利用各环节,并考虑其负责性和长期性。
海绵城市的建设途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对城市原有生态系统的保护,最大限度地保护原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留有足够涵养水源,应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这是海绵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
二、生态恢复和修复,对传统粗放式城市建设模式下,已经受到破坏的水体和其他自然环境,运用生态的手段进行恢复和修复,并维持一定比例的生态空间。
三、低影响开发(Low lmpact Development,LID)按照对城市生态环境影响最低的开发建设理念,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在城市中保留足够的生态用地,控制城市不透水面积比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城市原有水神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根据需求适当开挖河湖沟渠、增加水域面积,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
海绵城市建设应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及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可以通过对雨水的渗透、储存、调节、传输与截污净化等功能,有效控制径流总量、径流峰值和径流污染。城市雨水管渠系统即传统排水系统,应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共同组织径流雨水的收集、传输与排放。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多功能调蓄水体、行泄通道、调蓄池、深层隧道等自然途径或人工设施构建。以上三个系统并不是孤立的,也没有严格的界限,三者相互补充、相互依存,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基础元素。
低影响开发技术是建设海绵城市的核心技术之一。
海绵城市建设需统筹协调城市开发建设各个环节。在城市各层级、各相关规划中均应遵循低影响开发理念,明确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结合城市开发区域或项目特点确定相应的规划控制指标,落实低影响开发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设计阶段应对不同低影响开发设施及其组合进行科学合理的平面与竖向设计,在建筑与小区、城市道路、绿地与广场、水系等规划建设中,应统筹考虑景观水体、滨水带等开放空间,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海绵城市建设与所在区域的规划控制目标、水文、气象、土地利用条件等关系密切,因此,选择低影响开发设施建成后应明确维护管理责任单位,落实设施管理人员,细化日常维护管理内容,确保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正常。
可以看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核心技术是水生态敏感区修复技术和低影响开发技术。水生态敏感区修复技术在国内外相对成熟,所以,本文仅介绍低影响开发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