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众多城市正在推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的效果。我们探讨太多的雨水收集系统能够缓解城市水资源生态环境、环境城市内涝问题。从多年的雨水收集系统工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小区开发商以及业主对雨水收集工程并不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同时后期开发商还需要承担雨水收集系统的运行、维护费用。那么雨水收集系统造价成本到底多少,它又能带来哪些经济效益?
雨水收集系统造价成本
雨水收集系统成本主要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费用以及安装、购买、运输费用等。根据实际情况,设计适合的工程图纸设计。主要是由雨水收集公司按照对工会方的要求设计工程方案,确定施工具体位置,实现该系统的建设。如果在进行安装使用雨水收集系统,要求较高水质的话,增加相应的工程与雨水收集系统设备。安装位置也是非常重要的,安装位置影响工程造价,如果安装在地下室等位置,会增加施工成本,雨水收集工程成本要高一些,具体的费用结合地区实际情况所决定。
雨水收集系统包括反冲洗装置、后期消毒过滤设备,结合雨水回收的不同用途,增加相应的雨水收集设备。在进行安装过程中,这些设备的成本也会影响整个雨水收集工程的成本。对于成本效益来说,防洪价值计算雨水收集面积内,雨水收集系统的利用有效的缓解洪涝现象。雨水收集系统效益价值较高,虽然前期效益不明显,然而雨水收集系统后期效益较高。
雨水收集系统效益价值计算:
1、水价(部分)直观反映本城市对水的稀缺程度,影响工程价值的直接体现。 在计算直接经济效益时,可使用如下计算模式:(自来水价/吨)*(本地均年降雨总量)*(收集面积千平米)*30年,在水价取值时分析近5~10年涨价幅度,估算未来30年均价。
2、排污减少价值有两种计算模式,未建雨水污水分流排放设施地区计算方式与水价替代方式相同,(本地污水处理费吨价格)*(年均可利用总量)*30年。考虑到污水处理费用征收为新建制度,上涨价格均值替代雨水处理相对污水简单的费用。已建雨水分流设施的计入市政建设费。
3、防洪价值计算雨水收集面积内所产生的总营业额*本地防洪费率(一般按12%)*30年*收集雨水所占降雨总量百分比。
4、市政建设费减少值计算收集面积平米*本地降水量*(市政建设费每平米价格*给排水工程造价比例)*收集水量占总用水量百分比。
5、地面沉降按类比计算(长江三角地区年GDP=71794亿,地面沉降损失3150亿,一年GDP的4.4%,均损失比例为0.22%)收集面积年营业总额*0.22%。(未计营业增长)
6、工程30年后残余价值(国家规定为4%,若构筑物为可回收按实际价值)(依固系统为100%可循环利用材质) 雨水收集系统效益价值为上述所有总额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