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明确的程序,近日三部组织专家开展了2021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竞争性评审。根据专家现场评审结果,拟将得分前20名的城市确定为首批示范城市,包括:唐山市、长治市、四平市、无锡市、宿迁市、杭州市、马鞍山市、龙岩市、南平市、鹰潭市、潍坊市、信阳市、孝感市、岳阳市、广州市、汕头市、泸州市、铜川市、天水市、乌鲁木齐市。
现将上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联系方式: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322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010-58933160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010-63202062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2021年4月25日,财办建〔2021〕35号指出,“十四五”期间,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开展典型示范,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中央财政对示范城市给予定额补助。2021—2023年,第一批确定20个示范城市,采取“省级评审+城市评审”的方式选拔确定,重点向基础工作扎实、条件具备的省份和城市倾斜。示范城市应充分运用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果,制定全域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建立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相适应的长效机制,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资金,完善法规制度、规划标准、投融资机制及相关配套政策,结合开展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全域系统化建设海绵城市。力争通过3年集中建设,示范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及地下空间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河湖空间严格管控,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为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创造条件,推动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2021年5月12日,根据财办建〔2021〕35号明确的程序,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共同组织专家对地方报送的省级层面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评审,打分确定了分档,其中三档结果如下:
2021年5月29日,2021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评审结果公示,名单如下:
唐山市、长治市、四平市、无锡市、宿迁市、杭州市、马鞍山市、龙岩市、南平市、鹰潭市、潍坊市、信阳市、孝感市、岳阳市、广州市、汕头市、泸州市、铜川市、天水市、乌鲁木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