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2016年入选成为第二批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过四年建设顺利完成试点考核验收,名列第二,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2亿。建设期间实现了海绵城市试点和全域“双推进”,形成了“多级规划、多维协调、多元建设、多重保障、多方参与”的海绵城市系统化全面推进“青岛经验”。以下为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绵城市建设推进处辛克刚处长的分享,欢迎关注!
青岛的城市开发强度大,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存在历史欠账,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水资源等4个方面均存在问题和短板,面临城市生态功能脆弱、城市水环境被破坏、城市局部存在内涝、严重依赖外部水源的现状。
遵循“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经济导向”、“可推广性”、“流域完整性”和效果监测评估五个原则,最终选择将李沧区西北部25.24平方公里的老城区作为试点区,这也是国内唯一的北方滨海老城试点。
一是明确组织保障。青岛市授权李沧区政府作为试点区的建设主体,在试点区成立了区级领导小组,设区海绵办。任命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为区海绵办专职副主任。
二是编制规划方案。根据试点区项目的可实施性、紧迫性和投资效益,编制试点区系统化实施方案,将试点区划分为3个汇水分区、15个排水分区,确定“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能力建设”190个试点项目,总投资48.7亿元。
三是推进项目建设。一是采用“海绵+”建设模式,争取百姓最大程度的支持;二是强化项目方案评审和海绵城市设施施工图审双重审查;三是市区两级双重巡查;四是开展项目联合验收。
四是探索模式创新。联合技术、法务、财务专家,专项研究试点区PPP推进模式,保障PPP项目建设进度和建成效果。
五是开展监测评估。应用物联网技术,对试点项目、地块、管网、排口、河道断面等的水质、水量和异常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为整治效果评估、绩效评价、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一是生态效益,试点区消除黑臭水体,初期雨水径流得到有效滞蓄和净化,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大村河上游、楼山后河上游、李村河中游、四清水库等多处河道、水体实现“水清岸绿”。
二是社会效益,完成104个老旧小区和公共建筑海绵化改造,增加停车泊位1.2万个,全面消除梅庵新区、翠湖小区、湖畔雅居等3个小区内涝积水问题,惠及百姓6万余户,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是经济效益,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土地价值,推动了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应用,获得多项国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对相关产业发展发挥了一定的带动作用。
四是改革成效,通过试点探索,青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初步构建,形成了规划体系、政策制度体系和规范标准体系,为海绵城市全面推进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