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日,由泰宁公司参编的《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实施。其中,第1.0.5、4.1.6、5.1.4、7.3.1、7.3.4、7.3.9、12.0.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规范包括12项内容:总则、术语和符号、水量与水质、雨水控制及利用系统设置、雨水收集与排除、雨水入渗、雨水储存与回用、水质处理、调蓄排放、施工及验收、竣工验收、运行管理。
为了配合全国海绵城市建设,本规范在原有基础上做了如下修订:
规范名称改为《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补充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术语、技术要求及控制目标; 取消原规范中屋面雨水收集系统的内容; 补充了生物滞留设施的技术要求与参数;补充了透水铺装设施蓄水性能的规定; 增加了储蓄设施的种类; 补充了雨水净化处理工艺; 补充了景观水体和湿塘等调蓄排放设施的技术要求; 调整了雨量计算公式中建设场地外排径流系数的限定值; 增加了收集回用系统雨水储存设施的容积计算公式; 增加了入渗和回用组合系统计算公式; 增加了入渗、收集回用、调蓄排放三系统组合计算公式; 增加了场地雨水控制利用率计算公式; 增加了建设场地外排雨水总量计算公式; 增加了拼装水池设计、施工及验收的规定。
作为雨水控制与综合利用领域的开拓者和引领者,泰宁公司始终注重推动行业的规范和快速发展,相继参编了领域内近100%的国家标准和50%的地方标准,并成为相关标准、规范的有力践行者和推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