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正在向社会公示《上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方案,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上海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是为有效、有序推动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规划指导;为后续在各区域、各层面的海绵城市规划和设计提供规划依据。本规划范围为上海市行政辖区,总面积6833平方公里。
上海市海绵城市建设包含生态保护、生态修复、低影响开发三大类途径。
二、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至规划远期(2040年),建设能够适应全球气候变化趋势,具备抵抗雨洪灾害的韧性城市;建设水环境质量优良、水生态与城市景观协调、水景观为市民提供亲水休憩空间的水和谐城市;建设外围生态空间充足,主城区、新城邻域生态廊道完整,开发建设区绿色宜居的生态文明城市。
主要控制目标
三、海绵城市空间结构
生态保护区:远郊区、重要生态节点、廊道、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等。
生态修复区:中心城及新城周边地区,外环绿带、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区域、楔形绿地。
低影响开发区:中心城及新城新建区、改造区。
四、海绵城市管控分区
上海市属于平原感潮河网地区,城镇排水与水利区域除涝分片联系紧密。本规划以顺应城市水系特征、便于城市管理、科学合理划分为原则,在本市水利区域除涝分片的基础上,规划形成了15个海绵城市管控分区。
分区管控要求
五、海绵城市近期建设区
规划至2020年,全市将建成200K㎡海绵城市区域。
(来源:上海市规土局官网)